(一)開放時間:
1.每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2時至5時,開放個人參觀。
2.每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9時至12時、下午2時至5時,開放團體參觀。
3.每星期五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星期六、日上午9時至12時,開放拍攝婚紗照。
4.如遇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日(含連續之例假日),暫停開放院區參觀及拍攝婚紗照。
(二) 開放方式:
星期五個人參觀毋須事先申請,但應於參觀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向服務臺辦理登記。團體預約參觀及有婚紗攝影需求者,須於預定參觀日或攝影日之7個工作日前,提出申請。
(三)如遇本院房舍整修、施工或舉行重要活動,及颱風、地震、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,或其他不適宜參觀情事時,得暫停開放參觀,並通知已申請在案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