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民眾參觀本院,應由本院導覽人員陪同,並配合導覽人員引導之動線及地點行進,依序參觀。
2. 參觀時請輕聲細語,勿高聲談笑喧嘩、滯留或跨越導引線,進入非開放區域。
3. 服裝整齊,勿穿著不雅(如:穿汗衫、背心、拖鞋等),並儘量減少隨身物品。
4. 禁止吸煙、飲食、嚼食檳榔、口香糖及攜帶寵物進入。
5. 禁止攜帶違禁品或其他危險物品進入。
6. 不得任意攜走、挪移、翻找或破壞本院公物。
7. 參觀時應將行動電話設定靜音或關閉;如須使用行動電話時,應離開室內。
8. 禁止攜帶與參觀無關之標語、旗幟等進入院區;如須陳情或會客,另依本院相關規定辦理。
9. 不得從事與參觀目的不符之行為。民眾入院後違反本院相關規定者,應請其即刻離開院區或為其他必要之管
制。
10. 參觀時應注意安全,禁止於樓梯嬉戲玩耍、攀爬欄杆及其他危險行為。
11. 若有行動不便人員同行或特殊服務需求,應事先告知。